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 康得 公告编号:2020-061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于 2019 年 2 月
15 日披露了《2017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未能按期足额偿付利息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9-037),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传票>、<民事起诉状>、
<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63),公告中所提及的平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基金”)的诉讼,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
法院的(2019)粤 0304 民初 47958 号《民事裁定书》,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粤 0304 民初 47958 号《民事裁定书》,内容如下:
平安基金与康得新公司债券交易纠纷一案,康得新对本案管辖权提出异议,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将本
案移送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审理。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裁定是将上述案件移送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审理,公司将积极配合、
妥善处理上述诉讼。鉴于该诉讼尚未审理完结,最终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
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
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的(2019)粤 0304 民初 47958 号《民事裁定
书》;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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