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业商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一]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3-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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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
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现金
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0年3月24日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重大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符合公司相关薪酬制度,同意上述薪酬分
配方案。
    2、《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充
分考虑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的情况下,制订了符合公司
经营现状的现金分红水平利润分配预案,目的是为提升公司发展质量和速度,给
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公司内控管理体系已基本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项
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对策、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检查监督等各个方面规范、
严格、充分、有效,总体上符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
的内部控制活动基本涵盖了所有营运环节,对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募集资金管理、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重点活动的控制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
营管理的正常进行。
    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4、《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19 年的审计工作中,独立、客
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根据公司 2019 年度财务
审计业务的工作量等实际情况,同意支付其 2019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 458 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00 万元,总计 558 万元。
    5、《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部分闲置资金的收益,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符合公司的财务状况,
不会造成公司资金压力,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能够提高公司
部分闲置资金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所以,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6、《关于重庆茂业百货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承诺方对公
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
    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兆投资”)和茂业百货(中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茂业百货”)未完成对注入资产作出的2019年度盈利预测承诺,
依据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签署的《关于收购重庆茂业百货有限公司100%股权之
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中兆投资、茂业百货将分别向公司以现金形式补偿37.114
万元、68.926万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
决,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关于<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制定的《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
年)》系依据《监管指引第3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相关要求做出的最新调整,进一步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
策的具体内容、优先顺序、期间间隔、现金分红及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各期现
金分红最低金额或比例,进一步完善了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监督机制,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
发展情况,体现出公司充分重视股东特别是公众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合理要求和意
见,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公众股东和中小股东的权益,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
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规范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促进公司认真执行
现金分红政策,对公司保持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合理回报股东、维护公
司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同意公司制定的《茂业商业股份有
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并同意将《关于<茂业商业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修订后的相关准则和规定实施,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
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其中部分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方可实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茂业商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曾志刚_________          廖南钢_________     田   跃_________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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