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全体成员,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在报告期内认真履职,
独立行使监督职权,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维护了公司、股东
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9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9 年 1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吸收合并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双汇集团”)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议案。
2、2019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 年年度报告和年度
报告摘要》、《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18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和公司吸收合并双汇集团方案等相关议案。
3、2019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19 年 8 月 10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2019 年半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摘要》。
5、2019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
6、2019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确定公司监事会主席薪酬标准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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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检查的情况
1、监督公司规范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制度赋予的职权,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年度和月度
生产经营分析会及专项专题会议等,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管
理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地防范和控
制了企业经营的各项风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过程中未发
生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监事会对 2019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
财务运行稳健、财务状况良好。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检查公司对外投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的重大对外投资行
为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未发现对外投资活动中存在内幕交易等
其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4、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
为公司吸收合并双汇集团暨关联交易事项,以及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产
品购销业务。经过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吸收合并双汇集团暨关联交
易事项已履行了所需决策和审批程序,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
露义务,关联交易定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关联交易事项,已履行相应
的审议程序,关联交易定价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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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5、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
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
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公司稽查中心、
审计中心、品管中心、安全中心等部门按照年度计划通过大数据分析、
飞行检查、合规前置、过程监督等,全链条进行风险防控工作,公司
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
实际情况。
2020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继续忠诚、勤勉、尽责地履行好
对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监督职责,维护好公司、
全体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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