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1
债券代码:112518.SZ 债券简称:17TCL01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7TCL01”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利率调整:根据《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作为“17TCL01”(债券代码:112518)的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根据当前的市场行情,公司决定调整票面利率,即“17TCL01”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3.4%。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登记;若投资者未作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4、回售价格:人民币100.00元/张(不含利息)。
5、回售登记期: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3月26日(仅限交易日)。
6、回售资金到账日:2020年4月20日。
7、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17TCL01”。截至2020年3月18日,“17TCL01”的收盘价为100.45元/张。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8、发行人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9、本次回售申报可以进行撤销。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券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及回售实施办法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持有人可在回售申报期间,按照债券代码进行回售申报。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2、回售登记期: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3月26日(仅限交易日)。
3、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以1张1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数量必须是1张及其整数倍。
4、回售登记办法:债券持有人可以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者部分回售给本公司,在回售申报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当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
5、回售部分债权兑付日:2020年4月20日。发行人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6、选择回售的债券持有人须于回售申报日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债券持有人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二、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1、回售资金到账日:2020年4月20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19年4月19日至2020年4月18日期间利息,利率为4.80%。付息每手债券面值1,000元的“17TCL01”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8.00元(含税),扣税后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8.4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48.00元。
3、付款方式: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申报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发放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三、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三路17号TCL科技大厦
联系人:吴少添
联系电话:0752-2376069
2、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33层
联系人:吴磊
联系电话:021-38676503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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