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从
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积极开展相
关工作,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保障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将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8 次会议。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
如下:
序 会议
会议 议案 决议
号 时间
1、审议《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
2、审议《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其摘要》
3、审议《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第三届监事
2019 年 3 月 5、审议《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1 会第二十二 通过
20 日 评价报告》
次会议
6、审议《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资产减值及核销的
议案》
8、审议《关于注销参股子公司的
议案》
第三届监事 1、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
2019 年 3 月
2 会第二十三 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通过
29 日
次会议 事候选人的议案》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
2019 年 4 月 2、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3 会第一次会
12 日 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通过
议
3、审议《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
的议案》
1、审议《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
第四届监事
2019 年 4 月 文》
4 会第二次会 通过
22 日 2、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议
案》
1、审议《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四届监事
2019 年 8 月 及其摘要》
5 会第三次会 通过
21 日 2、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议
案》
第四届监事
2019 年 1、审议《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
6 会第四次会 通过
10 月 23 日 文 》
议
1、审议《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
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湖南红宇耐磨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与相关交易对
象拟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的利润预测补偿协议>的 非关联监事人数
第四届监事 议案》 不足监事会人数
2019 年 11
7 会第五次会 5、审议《关于公司与相关交易对 的 50%,因此直
月 19 日
议 象拟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 接提交股东大会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配套融资 审议。
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6、审议《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
上市的议案》
7、审议《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
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
件有效性的说明议案》
8、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
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9、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
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10、审议《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
2
四条及其适用意见和<关于上市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
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的相关
规定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
行办法>第十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
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
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
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
形说明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
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
关标准的议案》
1、审议《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
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湖南红宇耐磨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非关联监事人数
4、审议《关于公司与相关交易对
第四届监事 不足监事会人数
2019 年 12 象拟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
8 会第六次会 的 50%,因此直
月 31 日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议 接提交股东大会
<非公开发行股份及
审议。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利润预测补
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5、审议《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
上市的议案》
6、审议《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
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
的公允性的议案》
7、审议《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
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8、审议《关于本次交易有关审计
3
报告、审阅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的
议案》
9、审议《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
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
件有效性的说明议案》
10、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
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
案》
11、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
案》
12、审议《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
四条及其适用意见和<关于上市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
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的相关
规定的议案》
13、审议《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
行办法>第十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的议案》
14、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
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
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
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
形说明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
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
关标准的议案》
16、审议《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17、审议《关于未来三年
(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的议案》
18、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
立 5G 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
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事
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具体如下:
4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依照各项法律、法规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
督,通过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讨论,并对公司的决
策程序、财务状况、经营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2019 年度公司按照《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度进行规范运作,经营决策程序合法,
完善建立了内部管理制度等内控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
时,能勤勉尽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维护公司利益,不存
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
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了对外信息披露,没有发现公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
项,也没有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
真审核了董事会提交的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
理规范、制度完善,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各
期财务报告均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职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有关事项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全体监事认为 2019
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公司
2019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2019 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
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未发现与公司关联人之间有内幕交易及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已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2019 年度,公司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
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
(五)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对外投资已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并完整地对外披露,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
情人管理制度》,在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业绩预告和定期报告前均对信息知
情人做登记备案。经核查,在 2019 年度的重大经营活动中,公司未发生利用内
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
(七)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
监事会成员认真审阅了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查阅了
公司内部控制等相关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
三、监事会 2020 年工作计划
2020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监督职能,保障公司健康、持续、
快速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一)加强沟通和监督检查,推动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
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监督,建立高效的沟通
渠道和方式,促进公司业务的高效进行;通过定期检查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及
时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保证公司的财务报告及时
披露,并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认真履行监督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规范的职责,借助内部管理制度的提升,加强公司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关
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二)注重培训学习,提高工作能力与水平
监事会将有针对性的参加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内控建设、公司治理等相关
方面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能,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以及履职能力,持续
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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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一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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