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0-012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收购深圳创维新世界科技有限公司
66%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签订的股权转让意向书系合作各方建立合作关系的初步意向。本次合作事
项尚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评估,并根据审计、评估结果进一步
协商洽谈、推进和落实。未来在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之后,签署正式的股
权转让协议。该项目在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合作各方签订正式的股权
转让协议为准。前述股权转让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正式股权转让协议能否最终
签订和能否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审议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为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公司产业,实现产业协同,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简
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维数字”)拟
与关联方创维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智能视界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股
权转让意向书》,创维集团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深圳创维新世界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创维新世界”)66%的股权转让给深圳创维数字(简称“本次交易”)。
2、本次交易对方中,创维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创维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公司
收购其所持创维新世界股权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收购深圳创维新世界科技有限公司 66%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关联董事赖伟德、刘棠枝、施驰、林劲、张知、应一鸣回避表决,其余 3
名董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本次拟签订的《股权转让意向书》仅为协议各方就本
次交易达成的意向性约定,具体交易细节尚需最终签订的正式股权转让协议予以
确定,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尚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如涉及股东大会权限的尚需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创维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创维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529193X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赖伟德
注册资金:香港元 183,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0 年 06 月 07 日
营业期限:自 2000-06-07 起至 2030-06-07 止
住所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实际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四道 18 号创维
半导体设计大厦东座 22-24 层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一)在中国政府鼓励和允许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
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
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公司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
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
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
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公司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
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的企业寻
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
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
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
询服务。(五)承接外国公司和其母公司之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承接境外公
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六)从事母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子公司所生产产品的进出口、
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
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从事高清晰度电视、数字彩色电视机、
大屏幕彩色投影电视、等离子电视、高画质激光视盘、数字音视频广播系统及产
品、视听器材、通讯器材、新型电子元器件、电子商务、电子网络技术、上网终
端设备等电子信息产品的技术开发、研究业务,并从事校园、社区网络化建设的
研究业务。家用电器产品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
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申请);实业项目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家
用电器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产品、五金建材、钢材、装修装饰材料、
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有毒、危险化学品)、汽车、汽车零部件的批发、零售
(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佣金代理(拍卖除外);物业租赁、物业
管理。许可经营项目:停车场经营;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的批发、零售(不
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佣金代理(拍卖除外)。
创维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992,062.33 1,118,420.30
负债总额 650,399.10 713,998.31
所有者权益合计 341,663.23 404,421.99
项目 2019 年度(未经审计) 2018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325,778.99 415,224.61
营业利润 -4,418.2 130,635.65
净利润 -3,306.47 133,814.96
(二)深圳市智能视界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深圳市智能视界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FB502T
经济性质: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文权
注册资金:人民币 15 万元
成立日期:2017 年 04 月 06 日
合伙期限:长期
住所地: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 A 座 701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不含投资咨询);信息技术咨询。
深圳市智能视界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创维新世界团队持股平台,与
公司无关联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11 15.04
负债总额 0.29 0.29
所有者权益合计 14.82 14.75
项目 2019 年度(未经审计) 2018 年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 -
营业利润 -0.06 -0.03
净利润 -0.07 -0.09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创维新世界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HJ4X9T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性企业合资)
法定代表人:王晓晖
注册资金:人民币 1,5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7 年 05 月 11 日
营业期限自:自 2017-05-11 起至 2037-05-11 止
住所地: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 A 座 701 室
经营范围:研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通信设备(不含无线广播
电视发射及卫星地面接收设备)、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并提供
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并提供技术服务;网络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
术转让;货物进出口。
基本情况:深圳创维新世界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是一家以 VR、AR
产品研、产、销等为主营业务及相关系统平台、内容分发为一体的产品及服务提
供商。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创维集团有限公司 1,485 99%
深圳市智能视界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
15 1%
伙)
合计 1,500 10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98.89 1,005.54
负债总额 1,216.48 340.92
所有者权益合计 82.40 664.62
项目 2019 年度(未经审计) 2018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67.43 330.80
营业利润 -587.21 -688.28
净利润 -582.21 -688.2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创维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智能视界科技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深圳创维新世界科技有限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股权转让意向书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创维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深圳市智能视界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股权转让意向
1.标的股权:按照乙方与丙方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乙方同意将其持有标的公司 33%的股权转让给丙方,在上述乙方持有目标公司 33%
股权转让至丙方完成后,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乙方拟将持有标的公司剩余
66%的股权转让至甲方,丙方同意放弃上述乙方向甲方转让标的公司 66%股权的优
先权。
2.排他期:自本意向书签署生效之日至 2020 年 8 月 30 日的排他期内,未经甲
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标的公司的股权及/或标的公司的资产与第三方筹划、洽
谈、协商标的公司股权及/或标的公司的资产收购、转让、增资、合作、抵偿等任
何可能导致标的公司股权变化及/或标的公司资产贬值事宜。甲、乙双方力争在此
排他期内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如排他期内未完成股权转让,双方可以协商延长排
他期。
3.本意向书仅表示本次股权转让的意向,不是双方必须最终完成本次股权转让
的承诺。本意向书因下列任一条件成就时而终止,各方并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书面通知其他方终止本意向书的;
(2)符合本意向书约定的终止条件的;
(3)各方按照本意向书约定执行标的公司股权转让事宜,签署相应股权转让
协议时;
(4)符合法律规定的终止条件时。
(二)、股权转让价格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参考有证券期货从业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并综合考虑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及发展
前景、未来盈利能力等各项因素,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标的股权的最终转让价格。
(三)、审计及股权评估的安排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意向书签订后一个月内,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委托有
证券从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对乙方拟转让标的公司的股权
进行评估。
(四)、本次交易需要履行的必要程序
甲乙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有关中国国内 A 股
上市公司股份收购及关联交易等的相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程序。
1.甲方若履行本次股权受让的投资将会构成甲方与乙方的关联交易,甲方应严
格按照中国 A 股上市公司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则等履行所需的信息披露
及股权转让交易的审批程序。
2.甲方受让乙方持有标的公司 66%股权之前,乙方应先将其持有标的公司 33%
的股权按照乙方与丙方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约定
转让给丙方,在乙方完成对丙方标的公司 33%股权转让手续后应及时通知甲方,
以便甲乙及时履行本意向书的约定。
(五)、其他
甲方系中国国内 A 股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意向书项下甲方受让标的公司
股权事宜尚需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评估,并经甲方董事会、股东会
(如需)决议批准后生效。如甲方董事会、股东会(如需)决议未能批准通过上
述股权受让事宜,则本意向书自动终止;如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决议
批准通过上述股权受让事宜,则上述股权受让事宜按本意向书执行。
五、本次交易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的目的
公司将通过本次交易推动自身产业的转型和发展,本次交易是公司整体战略
的重要举措,是公司产业和投资结构的重要布局。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2、存在风险
(1)本股权转让意向书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
性,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事项以正式签订的协议为准。
(2)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意向协议,尚未确定标的公司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
有待进一步尽职调查及双方协商。
3、对公司的影响
因本协议仅为股权转让意向书,不会对公司 2020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如双方最终签署正式协议,公司将获得标的公司的经营控制权,将对公司产业布
局、业绩增长等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前述影响以经审计的公司年度财务报表为准。
六、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文件仅为意向性文件,是基于各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意向
性约定,具体交易方案及正式交易条款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文件为准。
2、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沟通和论证,本次交易是
否最终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决策程序以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理性投资。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收购深圳创维新世界科技有限公司 66%股权并签署《股权
转让意向书》暨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审核意见,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收购深
圳创维新世界科技有限公司 66%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暨关联交易有利
于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公司产业,实现产业协同,更好地发展公司主业。本次审议、
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基于上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八、备查文件
1、创维数字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3、《股权转让意向书》。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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