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20-016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通知及会议
材料,并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 7 名,出席会议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向民生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调整的议案
为经营活动需要,同意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如下授信业务并授权董事长代表
公司签署相关文件: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民生银行上海分行申请贷款、信用证、银
行承兑汇票等低风险业务人民币捌亿元整的授信额度,以上额度有效期自 2020
年 3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额度在授权范围内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具体额度以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董事会确认公司《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中民生银行伍亿元授信额度继续执行,且本次人民币捌亿元整低风险业务授信额
度与公司《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中的伍亿元整敞口授信额度同时有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和优化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董事会同意公司增加设立以下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专门用于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和使用,设立募集资金账户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本次增加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
其他用途。本次新设募集资金专户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