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2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1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具体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 2020 年拟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人民币 1.5 亿
元),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 2020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 3 年(含 3 年),以一
次或分期形式在中国境内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包括但不限于疫情防控相关的支出)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为增
强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成功发行的偿债保障,节约财务成本,公司拟与
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再担保”)签订《担保服务协议》,
约定广东再担保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
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担保额度内公司债的本金、
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蔡南桂先生和唐霖
女士拟与广东再担保签订《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
保;且实际控制人蔡南桂先生拟与广东再担保签订《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约定
提供不低于 0.8 亿元市值的赛隆药业(002898.SZ)的限售股质押反担保。公司
及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且无担保费用。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蔡南桂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持有本公
司股份 81,833,5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15%。 唐霖女士,为蔡南桂先生之
配偶,持有本公司股份 9,092,6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8%,并任公司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蔡南桂先生和唐霖女士为公司关联
人。
本次公司接受关联人担保,属于关联交易,公司及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且
无担保费用,为偶发性关联交易。
三、反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实际控制人拟与广东再担保签署《反担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蔡南桂、唐霖
2.乙方: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
3.担保范围:《担保服务协议》项下公司应当承担的全部债务。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
(1)对公司应履行的《担保服务协议》项下的支付担保费等义务,保证期
间为公司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2 年;
(2)对公司应支付广东再担保的代偿款、赔偿款、逾期利息等的保证期间,
为广东再担保向债券权利人承担担保责任或赔偿责任之日起 2 年;
(3)对公司负有的《担保服务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保证期
间为广东再担保向公司主张该项权利之日起 2 年。
(二)实际控制人拟与广东再担保签署《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如下:
1.甲方:蔡南桂
2.乙方: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
3.质押物:蔡南桂先生持有的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不低于 0.8 亿市值
的股票。
4.担保范围:《担保服务协议》项下公司应当承担的全部债务。
5.担保方式:质押担保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蔡南桂先生及唐霖女士此次为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
保,有利于本次公司债券的顺利发行,支持了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
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蔡南桂先生和唐霖女士与公司已发生各
类关联交易如下:
1.为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人民币 4,000 万元、向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星城支行申请人民币 6,5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为实际控制人蔡南桂先生和唐霖女士提供反担
保,不产生任何担保相关费用。
2.其他关联交易的金额约为 2.57 万元。
六、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内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提交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
担保的相关详细资料,经认真核查,基于独立判断,认为:此次公司实际控制人
为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有助于公司筹措生产经营和业务
发展所需资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利益,遵循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事
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实际控制人为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
有利于公司筹措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资金,有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交
易内容遵循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将增
强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的偿债保障,推动本次债券的顺利发行。本次提供反担保
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提供反担保的风险
可控,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故
意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于为非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的事项。
4.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提供反担保事项已经我们事先认可,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
反担保有助于公司筹措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公司及子公司未提供反担
保,且无担保费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
保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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