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
相关要求,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审慎行使公司和
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
各项议案并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
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经全体独立董事
讨论和总结,现将2019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任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共有三名独立董事,分别为李怀奇、储一昀、
陆健。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2019年5月,公司完成董事会
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共有三名独立董事,分别为汤云为、
陆健、王玲,基本情况如下:
汤云为:自 2006 年 12 月至 2008 年 12 月担任安永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高级顾问,亦于 2000 年 1 月至 2006 年 12 月期间,分别出任上
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1999 年 3
月至 2000 年 1 月曾任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高级研究员。此前曾就职
于上海财经大学,历任讲师、副教授、校长助理、教授、副校长和校
长等职务,并荣膺英国公认会计师公会名誉会员,美国会计学会杰出
国际访问教授,香港岭南大学荣誉院士。曾经担任中国会计准则委员
会委员、中国财政部审计准则委员会委员、上海市会计学会会长,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获得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学位,是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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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教授会的创办人。兼任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健康医疗科技
有限公司和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陆健:现任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长;曾任上海
财经学院(现上海财经大学)干部、教师,中远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财金部副经理、总经理,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王玲: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校创新创业跨学科教研室主任、
商学院工商管理系主任。兼任中国技术经济学会技术创新与创业专委
会秘书长;中国管理科学学会创新管理专委会联执主任;中国管理科
学与工程学会工业工程与管理研究会常务理事;清华大学中国企业成
长与经济安全研究中心研究员。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19年度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大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会的次数
汤云为 7 7 5 0 0 2
陆健 10 10 6 0 0 3
王玲 7 7 5 0 0 2
李怀奇(离任) 3 3 1 0 0 1
储一昀(离任) 3 3 1 0 0 0
2
2019年度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董事会专门 薪酬与考核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汤云为 2 0 0 0
独立 陆健 2 1 2 1
董事 王玲 / 0 0 0
姓名 李怀奇(离任) 2 1 2 1
储一昀(离任) 2 1 2 1
注:“/”表示非该委员会成员,无需参加会议
2、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19年度,独立董事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对公
司新材料智能制造基地年产6万吨电子纱暨2亿米电子布生产线进行
现场调研考察,了解企业发展现状和新五年战略规划贯彻落实情况,
通过查阅公司文件,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
营动态,对定期报告进行认真审议,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的履职情
况。公司及时向独立董事报送相关文件、资料,安排调研,为独立董
事履职提供服务。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公
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
础,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
日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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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严格遵守了相关规定,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
营性占用情况,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行为,并合理控制了对外担保风
险,有效保障了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
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进行认
真审核,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了相关信息,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19年5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议案时,独立董事对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任职
资格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9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数额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生产
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及经营成果,薪酬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通过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9年度工作
情况的审查,认为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多年,具
有专业审计资格。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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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的审计义务,所执行的审计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
关审计费用合理。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年度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根据《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交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进行认
真审核,认为该分配方案体现的现金分红水平合理,能够兼顾投资者
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包括中小
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19年度,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披露信息。认为公司能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证披
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
权益。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
套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公
司董事会的责任。2019年度,公司继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公司内
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公司内控与全面风险管理手册》、《公司
内部控制与全面风险管理办法》、《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管理办法》、
《公司重大风险事件分析报告制度》、《公司财务管理与内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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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相关制度形成基本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能全面指导内部控制体系
建设和规范实施。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按时出席会议,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认真审议各项
议案,科学、合理地作出相应的决策,为公司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
了保障。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在2019年度内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
挥专业职能作用,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方面
做出了贡献。
(十二)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要求规范运作,目前尚未
发现需要提出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9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职责以及诚信与勤勉义务,
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决策过程中
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能够做到以独立、客观的立场参与公
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全体独立董事对需要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做出了客
观、公正的判断,并按照有关规定独立发表了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为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和稳健发展发挥了实质
性作用。
独立董事认为,2019年度,中国巨石董事会认真履行了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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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董事会运作规范高效。公司综合实力
进一步增强,社会影响力持续提升,实现了对广大股东的良好回报,
较好地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各项年度工作任务。
2020年,全体独立董事将继续本着谨慎、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
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强化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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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
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汤云为 陆健 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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