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2 证券简称:沃森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9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1. 新财务报表格式
2019 年 9 月 19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编制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2. 新收入准则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
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1. 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 2019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
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的要求编制。
2. 新收入准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
通知》(财会〔2017〕22 号)通知规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 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9 年 9 月 19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
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要求编制公司财务报表。
2. 新收入准则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财政部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
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或者未到执行日期的仍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发布的相关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有关规定。
(五)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新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 财会〔2019〕
16 号)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调整:
1. 资产负债表
① 增加“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项目。
② 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
项融资”。
③ 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2. 利润表
① 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
认收益”。
② 调整“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列报顺序。
3. 现金流量表删除“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
收到的现金”等项目。
4.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增加“专项储备”项目。
(二)新收入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1.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 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 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4. 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5. 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新收入准则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
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
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按照《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 财会〔2019〕
16 号)相关要求编制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
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二)新收入准则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关于修订
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有关规定。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有关规定。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 2019 年度相关事项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九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