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北京中迪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刘云平、隋平就关于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的事项发表了独立
董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由于公司内部组织架构调整,公司董事会解聘吴迪女士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本次事项相关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对于该事项,我们一致表示同意。
2、公司独立董事刘云平、隋平就关于公司拟出售闲置房产的事项发表了独
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我们认为,本次交易能够提高公司资源利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优化
公司资产结构,且本次交易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对于前述事项,我们一致表示同意。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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