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A:独立董事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3-2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独立董事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华
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华侨城
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临时会议《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
议,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基于独立判断立
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回购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回购股份方
案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及
《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2、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将用于实施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以此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
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推动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与收益共
享,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3、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

                                 第1页 共3页
独立董事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独立意见


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
份的方案合法、合规,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许    刚、余海龙、吴安迪、周纪昌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一日




                                 第2页 共3页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侨城A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