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会议议程2
议案一:《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3
议案二:《关于拟在境外发行外币债券的议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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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 年 3 月 27 日 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3 月 27 日,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2020 年 3 月 23 日为股权登记日。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 11 号华远企业中心 11 号楼
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议程如下:
一、 报告股东到会情况
二、 审议股东大会议案
三、 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公司董事回答股东提问
四、 对议案进行现场表决
五、 清点并统计现场表决情况,上传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六、 取得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返回的表决结果汇总
七、 宣读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八、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 各位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在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 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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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经营
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的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 7 年(含 7 年),具体内容如
下:
(一)发行方案
1、 发行人: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 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
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3、 发行期限:不超过 7 年(含 7 年);
4、 发行方式: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在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期发行;
5、 资金用途:用于调整债务结构、偿还有息债务、项目投资建设、补充
流动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6、 决议有效期: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股东大会审议后,
在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发的本次中期票据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内持续
有效。
(二)有关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宜
为合法、高效、顺利完成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工作,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组织工作,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
具体全权决定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具体条款、
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时间、发行利率、发行期限、
承销方式、发行对象、增信措施、募集资金用途、是否安排分期发行以及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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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签收、签署、接受、披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2、就中期票据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
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本次发行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
等手续,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
要法律文件;
3、如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重大事项外,在上述授权范围
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
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
4、在发行完成后,决定和办理已发行中期票据交易上市/流通的相关事宜以
及办理存续期内相关的付息兑付手续和信息披露事宜。
5、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一切必要事宜。
6、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获批的本次中期票据
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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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在境外发行外币债券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拓宽公司海外融资渠道,调整债务结构,降低融
资成本,公司拟在境外发行不超过 3 亿美元的外币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主体: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本次发行的债券规模不高于 3 亿美元(含 3 亿美元)。
3、债券期限:本次债券发行期限为不高于 5 年(含 5 年期)或无固定期限,
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4、发行利率:固定利率,在定价日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本次债券发行方式可采用公募、私募等多种形式,
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
6、上市地点:香港联交所或新加坡交易所。
7、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
8、募集资金用途:置换相关债务及支付利息。
(二)本次境外发行外币债券具体授权事宜
为顺利推进公司本次境外发行外币债券,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市场情况,具体确定或调整与发行方案相关的如下事项:债券面值、
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增信安排、发行价格、发行期限、利率、汇率风险管理、
还本付息期限、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募集资金用途、承销安排等。
2、为本次发行而做出的所有必要的行动和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为本
次发行提供服务的境内外中介机构;向有关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本次发行所涉及的
所有审批、登记、备案、报告等手续,编制并报送各类申请文件,并根据监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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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的要求对相关发行方案以及对应的申请文件进行相应调整;签署与本次发行相
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通函及各项交易文件);开立银行
账户及就开立银行账户通过必要的决议;以及办理债券的注册、上市手续等。
3、同意公司签署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各项交易文件、上市申请文件等,批准
和分发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发行通函。
4、批准、确认及追认公司就本次发行事项已做出的任何行动和步骤。
5、根据任何适用的监管规则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6、除涉及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
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有关的
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8、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有效。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范围授权各董事或董
事会授权的其他人士具体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代表公司签
署并交付有关交易文件、上市申请文件等。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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