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公告编号:临2020-008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详见临时公告《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7)。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MTN212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上述通知书的要求,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做好公司中期票据的发行、兑付及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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