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
履行监事会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监事会对
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
监督和核查,为公司的规范运作提供了保障。现将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
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19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九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9 年 01 月 02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
况说明的议案》。
2.2019 年 1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2019 年 2 月 1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股权质押的议案》。
4.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 年财务决算报告》、《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长建设周期的议案》、《关于<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关于续
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监事薪酬和津贴的议案》。
5.2019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议案》、《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6.2019 年 8 月 8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终止投资湖南佳霖新材料有限公司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
量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 2019 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对外担保
额度的议案》。
7.2019 年 9 月 12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
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的议案》。
8.2019 年 10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
象名单和期权数量的议案》。
9.2019 年 12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
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
况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赋予的职权,依法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经营,决策程序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
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无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结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内控制度健全,会计信息无重大
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良好。
3.募集资金使用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资金使用程序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用途的变更均依照相关法律法
规履行了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没有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规行为。
4.关联交易
公司除终止投资湖南佳霖新材料有限公司事项外,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关
联交易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协议进行,交易公平合
理;重大关联交易公允,履行了法定的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行为。
5.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和出售资产情况。
6.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除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之外,未发
生其他对外担保业务。对外担保事项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履行了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担保事项。
7.公司内部控制评价
监事会审阅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基本建立健全了内部控
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8.股权激励事项
报告期内,因部分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以及公司实施 2018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公司对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
期权数量、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认真核查,认为调整符合法律
法规及内控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2020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
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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