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太龙(福
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龙照明”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
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太龙照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76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787,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3.9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20,228,65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0,250,000.00 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189,978,650.00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划至公司指定
账户,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审验并出
具了“会验字[2017]3623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6,803.30 万元。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2,154.81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
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6,843.06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累计 67.07
万元,期末用于购置理财产品 1,400.00 万元,募集资金理财收益累计 1,230.35 万元,
支付银行手续费累计 0.68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19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6,739.79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
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
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
规范使用。
2017 年 5 月 8 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角美支行(以下简称“兴业
银行角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角美支行(以下简称“建行角美
支行”)和天风证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角美支行开
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62030100188288888)、建行角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账号:35050166829009888888)。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角美支行 162030100188288888 6,611.3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角美支行 35050166829009888888 128.40
合计 - 6,739.79
三、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本 年 度投 入 募集
募集资金总额 18,997.87 6,803.30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 累 计投 入 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2,154.81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投资进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目和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性是否发
项目(含部分 度(%)(3)= 到预计
超募资金投向 投资总额 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生重大变
变更) (2)/(1) 效益
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商业照明产业
否 16,100.20 16,100.20 5,837.13 10,674.60 66.30 — 1,052.27 不适用 否
基地建设项目
2.设计研发中心
否 2,897.67 2,897.67 966.17 1,480.21 51.08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建设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
18,997.87 18,997.87 6,803.30 12,154.81 63.98 — — —
计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
— — — — — — — —
计
合计 18,997.87 18,997.87 6,803.30 12,154.81 63.98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 1、公司募集资金净额 18,997.87 万元小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投资额 30,400.06 万元,因此公司向银行取得了专项贷款用于投
或预计收益的情 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贷款金额 11,376.43 万元用于上述项目,且上述项目尚未完工,
况和原因(分具 因此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低于预期。
体项目) 2、商业照明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由于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产能尚处于逐步释放阶段,效益低于预期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
不适用
重大变化的情况
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
额、用途及使用 不适用
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 根据公司 2019 年 2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19 年 2 月 27 日召开 2019 年度第一次
目实施地点变更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增加深圳市为商业照明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情况 的实施地点。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方式调整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 截至 2017 年 4 月 27 日,公司已经利用自筹资金向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1,854.54 万元。2017 年 5 月 17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目先期投入及置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执行董事会决议,以募集资金置换了先期投
换情况 入的自筹资金 1,854.54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 不适用
金情况
根据公司 2019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
用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的闲置募集
投资产品情况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可以滚动使用。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
1,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
项目实施出现募
集资金结余的金 不适用
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8,139.79 万元(含利息净收入和理财收益),其中闲置募集资金进
资金用途及去向 行现金管理金额 1,4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为 6,739.79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
披露中存在的问 无
题或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 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管理层出具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0]230Z0277 号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会计师认为:后附的太龙照明 2019 年
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太龙照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
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代表人和持续督导项目组通过查阅相关文件及资料、访谈沟
通、核对银行账单等多种方式,对太龙照明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付款凭证、相关业务合同、
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告及支持文件等资料,与公司高管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19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公司严格
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太龙照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徐建豪 陈华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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