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盈方: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3-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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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实事
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
就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19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 2019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三、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对于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的利润分配方案,我们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的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
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公司报告期末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611,566,856.27 元,
母公司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为-724,325,180.73 元。鉴于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负数,
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考虑了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
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审定公司 2019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2019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所领取的薪酬是依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规定,并充分考虑了同行业水平及所在
地的物价水平,并结合工作中的经营业绩、承担责任、风险水平等因素确定,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该事项。

    五、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对与此有关的
材料进行了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针对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

制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缺陷,公司董事会应予以重点关注并严格整改,公司应进一
步加强内控建设,强化合规意识,尽快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六、《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计提预计负债并确认其他
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计提预计负债并确认其他权

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更为客观公允
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本次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计提预计负债并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变动。

    七、关于 2019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
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
事务所”)出具的《2019 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可审计报告中的保留意见涉及事项、持续经营

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和强调事项,同意《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并督促董事会:1、公司严格按照既定计划及时推进
完成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并及时予以披露;2、公司应尽快推动保证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和股票恢复上市的各项举措的有效落实。
    八、关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否定意见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亚太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否定意见涉及事项是
客观存在的,《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
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将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相关工
作,尽快消除内控审计报告中否定意见涉及的事项及其影响,持续强化内控建设,
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
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洪志良、李伟群、杨利成


                                                       2020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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