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公告编号:临 2020-003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解质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的一致行动人郁琴芬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44,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9%。本次解除质押43,290,000股,本次
继续质押数量43,290,0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0.00%,占本公司
总股本的2.43%,本次质押后郁琴芬女士累计质押股份144,300,000股。
截至本公告日,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陈丽芬女士、郁琴芬女士、孙
宁玲女士合并持有公司股份562,104,23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52%,合
并已质押股份444,330,0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9.05%,占本公
司总股本的24.92%。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020 年 3 月 19 日,本公司接到股东郁琴芬女士有关股权解质及再质押的通
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解质情况
股东名称 郁琴芬
本次解质股份 43,29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30.0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43%
解质时间 2020 年 3 月 18 日
持股数量 144,300,000
持股比例 8.0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101,010,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7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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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已于当日进行重新质押,详情请见下文。
二、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 是否 是否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名 本次质押股 质押起 质押到
控股股 为限 补充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称 数 始日 期日
东 售股 质押 比例 比例
恒丰银行股
2020/3 2023/3 30.00
郁琴芬 否 43,290,000 否 否 份有限公司 2.43%
/18 /12 %
无锡分行
郁琴芬女士本次质押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 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
用途。
3. 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累 本次质押后累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例 计质押数量 计质押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阳光集团 177,974,233 9.98% 177,000,000 177,000,000 99.45% 9.93%
陈丽芬 148,181,020 8.31% 31,381,020 31,381,020 21.18% 1.76%
郁琴芬 144,300,000 8.09% 101,010,000 144,300,000 100% 8.09%
孙宁玲 91,648,980 5.14% 91,648,980 91,648,980 100% 5.14%
合计 562,104,233 31.52% 401,040,000 444,330,000 79.05% 24.92%
上述股东已质押和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和冻结股份为 0。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一年内到期的质押情况。
一年内到期的 占其所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融资余额
股东名称
质押数量 比例 比例
阳光集团 0 0 0 0
陈丽芬 12,030,000 8.12% 0.67% 44,270,000
郁琴芬 0 0 0 0
孙宁玲 0 0 0 0
合计 12,030,000 8.12% 0.67% 44,270,000
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阳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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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资金还款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自有资金、投资收益等。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
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 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
仓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如出现平仓风险,阳光集
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追加保证金、提供质权人认可的担保、提前还款等
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控股股东本次质押所融资金的具体用途及预计还款资金来源
本次质押为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进行质押。
5. 控股股东资信情况
单位:亿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 资产净额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24.67 106.40 65.42 92.65 118.27
(经审计)
2019 年 9 月 30 日
224.07 101.21 67.03 86.83 122.86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
112.43 8.11 21.20
审计)
2019 年 9 月 30 日(未
88.65 4.89 10.17
经审计)
6.控股股东偿债能力(截至2019年9月30日)
债务逾期或
资产负 流动 速动 现金/流动 可利用的融资渠 重大或
违约记录及
债率 比率 比率 负债比率 道及授信额度 有负债
其对应金额
45.17% 2.08 1.70 0.1172 银行贷款 125 亿 无 无
7.截至目前,阳光集团未发行债券。
8.阳光集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9.阳光集团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拥有大量可利用的融资渠道,不存在
偿债风险。
10.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交易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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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集团签订了土地租赁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2019年上半年交易金额115.82
万元。
阳光集团与公司存在关联担保,为正常经营需要所开展的相关业务,不存在
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截至2019年6月30日,阳光集团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19亿元,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对阳光集团提供担保4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江阴金帝 阳光集团 30,000 2019年6月4日 2020年5月9日
阳光股份 阳光集团 10,000 2019年7月24日 2020年5月9日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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