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4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3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行政楼十楼会议室(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
东路1416号)(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31,007,38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7.03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叶利明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吴秋婷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31,007,387 100 0 0 0 0
2、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31,007,387 100 0 0 0 0
2.02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31,007,387 100 0 0 0 0
2.03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31,007,387 100 0 0 0 0
2.04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31,007,387 100 0 0 0 0
2.05议案名称:锁定期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31,007,387 100 0 0 0 0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31,007,387 100 0 0 0 0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31,007,387 100 0 0 0 0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公司采取填补
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31,007,387 100 0 0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929,539 100 0 0 0 0
2.01 发行方式 929,539 100 0 0 0 0
2.02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929,539 100 0 0 0 0
2.03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929,539 100 0 0 0 0
2.04 发行数量 929,539 100 0 0 0 0
2.05 锁定期安排 929,539 100 0 0 0 0
3 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929,539 100 0 0 0 0
4 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929,539 100 0 0 0 0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929,539 100 0 0 0 0
报及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审议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同意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小岑、石磊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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