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6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
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宋雪山先生提请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3 月 17 日以
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经全体监事同意后,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以现
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公
司监事会主席宋雪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更正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 2019 年第三季度报
告全文及正文。经公司自查确认,因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且
公司对该准则理解不到位,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中主要财务数
据部分内容有误需进行更正。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更正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
披露》等有关规定。公司关于本次定期报告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更正公司 2019 年第三季
度报告。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更新稿)》及《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更
新稿)》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更正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公告》将同时刊登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的《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因公司对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 2019 年度业绩快报主要财务数据进行修订,
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修订《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预案》相应内容。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详见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
说明的公告》将同时刊登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公司采取填补措
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3 月 19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3 月 19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深圳市奇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