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1 证券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2020-016
债券代码:113024 债券简称:核建转债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
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修订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5 日、2020 年 3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等法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公司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即 2019 年 3 月 25 日至 2019 年 9 月 25 日,以下
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就核查
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即 2019 年 3 月 25 日至 2019 年 9 月
25 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登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结合本次激励计划的进程对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自查期间,
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
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本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
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
司人员及中介机构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经核查,公司在披露本激励计划前,未
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亦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牟利的情
形。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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