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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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合兴包装”)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
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
司进行了询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继续展期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事项已经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第四次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同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上述持有人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关于上
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
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下接签字页。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系《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 、
肖 虹 陈守德 苏伟斌
日期: 2020 年 0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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