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 大洲 公告编号:临 2020-044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资产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联网信息查询,获悉
近日公司部分资产被冻结的信息。现将新发现的资产被冻结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冻结资产情况
本公司持有的海南新大洲圣劳伦佐游艇制造有限公司的股权、其他投资权益
数额 277.2 万欧元被冻结,冻结日期自 2020 年 3 月 13 日,冻结期限 1094 天。
执行法院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文号及执行裁定书文号均
为“(2020)粤 0304 民初 7860 号”。
据查询上述冻结资产事项是深圳前海汇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
海汇能”)诉本公司的相关案件,截至目前本公司尚未收到相关诉讼、仲裁或保
全文件。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部分资产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29),披露了公司通过互联网信息查询到因此案件致公司其他资产被冻结
的信息。
有关以本公司名义向前海汇能借款并委托支付给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深
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衡冠通”),导致该资金最终
被黑龙江恒阳农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用的事项,详见本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前期核查第一大股东资金占用进展的专项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9-082)。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拟采取的解决措施
本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被冻结,对公司的征信状况造成一定的影响,对公
司的经营管理造成一定的影响。
拟采取的解决措施:本公司将积极应诉。关于与前海汇能纠纷事项,本公司
提出按照实际使用人承担的原则,借款本金、利息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
费用均由实际使用人承担和解决。尚衡冠通也提出将通过股东方组建基金筹集资
金来解决。
三、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 2020 年度选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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