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8 证券简称:锦泓集团 公告编号:2020-007
转债代码:113527 转债简称: 维格转债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17 日 16:00 在南京市茶亭东街 240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
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已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祁冬君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本次监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南京金维格服装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
人民币 1,775,520,000 元银团贷款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控制的南京金维格服装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
维格”)曾于 2017 年与招商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签署了《人民币 1,775,520,000
元银团贷款合同》及《银团贷款合同补充协议》(以下合称“贷款合同”)。经
协商,各方同意对贷款合同进行补充约定,拟签署《人民币 1,775,520,000 元银
团贷款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贷款合同之补充协议”),拟将截至补充
协议签署之日借款人在贷款合同项下尚未偿还的本金金额为人民币 800,000,000
元的贷款的到期日延期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相关主体为贷款合同项下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在金维格与招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合同项下,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致
勤、宋艳俊作为保证人为该等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质押王致勤持有的
公司4,200万股股票;公司相关子公司为该等借款提供房地产抵押、商标权质押、
应收账款质押等担保措施。鉴于各方拟就尚未偿还部分的贷款的到期日作出延
期,贷款合同项下的前述担保期间亦作出相应的延期,并签署相关补充协议。此
外,各方拟签署的贷款合同之补充协议,拟将上海维格娜丝时装有限公司、南京
云锦研究所有限公司、南京弘景时装实业有限公司、江苏维格娜丝时装有限公司
作为新增保证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 2017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29,658 股,激励对象为 79 名,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61%。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 79 位激励对象解
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已成就,同意公司董事会后续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经表决,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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