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 A 公告编号:2020-018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况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
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
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
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
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结合具体情况自2020年1月1日
起施行上述新收入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主要情况
如下: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新收入准则,自2020
年1月1日起施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
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
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
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
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
出了明确规定。
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
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
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预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
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净利润、总
资产、净资产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按照新收入准则进行列报
和披露,资产负债表增加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项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
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
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公司
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与国家现行规定保持一
致,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
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
最新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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