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9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
会议书面通知已于 2020 年 3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
于 2020 年 3 月 1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出
席董事 9 名。董事卢峰先生、范纬中先生、封华女士及独立董事廖朝理先生、李
玉林先生、师海霞女士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连军先生
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
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董
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现以 2020 年 3 月 17 日为授予日,向 5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0.90 万份
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向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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