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当代东方 公告编号:2020-009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厦门
当代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文化”)转发的广东省深圳市福田
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田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粤0304执29252号
之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涉案情况及《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
申请执行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厦门当代文化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之间因发生股票质押贷款纠纷,福田法院已作出《民事裁定书》【(2019)
粤0304民特1225号】,并发生法律效力。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1日在指定媒体上
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由于
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福田法院申请强制
执行,请求强制被执行人偿付492,861,250.95元及利息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四条 、第二百四十七条之
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厦门当代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当代东方(股票
代码000673)54861111股股票,所得款项用以清偿本案债务。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其他情况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当代文化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
股份279,832,6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35%;当代文化上述预计被拍卖、变卖
股份54,861,1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3%,暂时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
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后续进展
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执行裁定书》【(2019)粤0304执29252号之一】。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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