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0]第 ZE10005 号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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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1-4
三、 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5-6
附件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 7
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0]第ZE10005号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回
天新材”)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回天新材申请发行证券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回天新材申请发行证券的必
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文件一起上报。
二、董事会的责任
回天新材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
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
字[2007]500号)编制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回天新材董事会编制
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
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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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回天新材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面如实反映了回天新材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勇波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龙龙
二○二○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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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自本公司于200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共
募集资金3次,包括:第1次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回天胶业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09[138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第2次为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5]1967 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以下
简称“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第3次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68号)核准,本公
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以下简称“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其中最近五年内共募集资金2次,为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
[2007]500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967 号)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价格为 12.76 元/股,发
行股票数量为 31,437,27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截至 2015 年 9 月 1 日止,本公司实
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1,437,27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 401,139,565.20 元,扣除各
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6,017,093.4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5,122,471.72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事项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
[2015]42030002 号验资报告。
2、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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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68 号)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价格为 10.01 元/股,发行
股票数量为 24,928,032.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截至 2017 年 6 月 29 日止,本公司实际
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4,928,032.00 股,募集资金总额 249,529,600.32 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人民币 2,000,000.00 元(其中增值税进项税 113,207.5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247,529,600.32 元。上述募集资金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E10522 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根据上述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2015 年,公司与保荐
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紫薇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襄阳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高新区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2017 年,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科技开发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1、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存储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备注
方式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
121800120100010406 175,600,000.00 活期
阳紫薇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襄阳分
23610155200001279 100,000,000.00 活期 已注销
行营业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7460201040026806 119,530,154.66 活期
司襄阳高新区支行
合 计 395,130,154.66
说明 1:初始存放日为 2015 年 9 月 2 日,初始存放合计金额比募集资金净额多 7,682.94 元,系存
款利息。
说明 2: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和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
更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结余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北回天新材料(宜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城回
天”)并用于年产 2 万吨高性能聚氨酯胶粘剂及年产 1 万吨车辆用新材料项目建设。2018 年 9 月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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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公司、宜城回天与中国工商银行襄阳科技开发支行、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订
了《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账号为
1804003029200092057。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结余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专项账户已注
销。
2、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存储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备注
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804003019200079673 247,529,600.32 活期 已注销
司襄阳科技开发支行
合 计 247,529,600.32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投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第一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金额为 78,562,922.03 元。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结余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第一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余募集资金(含
利息)78,174,239.34 元(实际使用金额以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后具体实施时,将剩
余募集资金全额划转为准),设立全资子公司宜城回天并用于年产 2 万吨高性能聚氨
酯胶粘剂及年产 1 万吨车辆用新材料项目建设。上述事项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经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2015 年 9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
金 47,131,054.74 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一万吨有机硅建筑
胶及年产一万吨聚氨酯胶粘剂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置换事项业经瑞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核字[2015]42030010 号《关于湖北回天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鉴证。
2、2016 年 4 月 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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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
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结算账户。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使 用银 行承 兑汇 票支 付募 投项 目资 金并 以募 集资 金等 额置 换的 累计 金额
37,014,389.37 元,其中:“年产一万吨有机硅建筑胶及年产一万吨聚氨酯胶粘剂建
设项目”累计置换金额 4,239,676.75 元、“年产 2 万吨高性能聚氨酯胶粘剂及年产 1
万吨车辆用新材料项目” 累计置换金额 32,774,712.62 元。
(四)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不存在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经济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
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
收益的差异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四、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
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五、 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批准报出。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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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4,265.21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4,573.7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7,817.42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2.16% 2015 年:27,022.35
2016 年:4,861.36
2017 年:16,016.42
2018 年:11,553.47
2019 年:5,120.14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
实际投资金
可使用状态日
序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 实际投资 额与募集后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期(或截止日项
号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额 资金额 额 金额 承诺投资金
目完工程度)
额的差额
年产一万吨有机 年产一万吨有机
硅建筑胶及年产 硅建筑胶及年产
1 17,560.00 9,943.54 9,943.54 17,560.00 9,943.54 9,943.54 100%
一万吨聚氨酯胶 一万吨聚氨酯胶
粘剂建设项目 粘剂建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21,952.25 21,952.25 21,953.02 21,952.25 21,952.25 21,953.02 0.77 不适用
附件 第 5 页
年产 2 万吨高性
能聚氨酯胶粘剂
3 7,817.42 7,893.60 7,817.42 7,893.60 76.18 90%
及年产 1 万吨车
辆用新材料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24,752.96 24,752.96 24,783.57 24,752.96 24,752.96 24,783.57 30.61 不适用
合计 64,265.21 64,466.17 64,573.74 64,265.21 64,466.17 64,573.74 107.56
说明 1: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投入募投项目。
说明 2:年产一万吨有机硅建筑胶及年产一万吨聚氨酯胶粘剂建设项目结余原因系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
资金,按照预算规划严格控制募集资金投入;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优化配置,加强工程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的降
低项目建造成本和费用等投资金额,节约了募集资金的支出。
说明 3: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和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结余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第一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设立全资子公司宜城回天并用于年产 2 万吨高性能聚氨酯胶粘剂及年产 1 万吨车辆用新材料项目建设,实际使用金额以具体实施时
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额划转为准。
附件 第 6 页
附件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止日 是否达到预计效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承诺效益 累计实现效益 益
用率
序号 项目名称 2017 2018 2019
年产一万吨有机硅
建筑胶及年产一万
1 70.56% 24,156.83 348.94 1,800.32 4419.86 7,265.98 否
吨聚氨酯胶粘剂建
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年产 2 万吨高性能
聚氨酯胶粘剂及年
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产 1 万吨车辆用新
材料项目
说明:年产一万吨有机硅建筑胶及年产一万吨聚氨酯胶粘剂建设项目未达到效益主要原因系公司开展的新业务领域,大客户认证及放量需要周期较长等因素所致。
附件 第 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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