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4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002006,证券
简称:精功科技)股票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3 月 16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
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20 年 2 月 22 日、2020 年 2 月 27 日、2020 年 3 月 13 日公司分别披露
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告》、《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
的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口罩生产线的进展公告》(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编号为 2020-005 号、2020-010
号、2020-012 号的公司公告),除前述事项外,近期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事项,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
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
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
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20 年 2 月 22 日、2020 年 2 月 27 日、2020 年 3 月 13 日公司分别披露
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告》、《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
的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口罩生产线的进展公告》,其中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浙
江精功机器人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机器人”)开展口罩生产线的
生产及销售业务对公司业绩的影响进行了提示,即:“根据目前在手订单及洽谈
中的意向订单情况,预计口罩生产线业务所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较小,对公司
2020 年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精功机器人开展口罩生产线业务是在新型
冠状病毒肺炎防治背景下应对疫情所需,在疫情结束,口罩设备市场需求恢复正
常后,精功机器人将对该项业务作出理性分析和判断,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生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2020 年 2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2019 年度业绩快报》, 公司财务部门初
步测算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 10,863.11 万元,较上年
同期下降 1,995.12%。
同时,公司特别提示:
2019 年 12 月 4 日,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了包括公司光伏装
备融资租赁客户山东大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海新能源”)在内
的山东大海集团等 57 家企业的《山东大海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十七家公司合并重
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其管理人
支付的光伏装备融资租赁项目普通债权现金清偿款 273.21 万元。根据《重整计
划》的规定,公司申报并经管理人确认的债权现金清偿部分已执行完毕,公司光
伏装备融资租赁业务合作租赁公司——上海金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报的债权
现金清偿事项尚待执行。以信托计划债转股清偿部分尚未收到管理人信托计划方
案,尚不能确定公司以资抵债方式实现债权的综合受偿情况。
上述《重整计划》可能存在无法继续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如《重整
计划》无法继续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重新进行资产减
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及时做出增加坏账准备金计提等相应的会计处理。经与
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如《重整计划》无法继续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则上
海金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报的债权现金清偿计划金额 5,645.74 万元最终未能
支付或只能部分支付以及债转股方案最终未能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则公司将对
未能收到的部分相应增加坏账准备金的计提,由此将相应增加公司的亏损。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共持有公司股份 141,809,8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31.16%,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全部被司法轮候冻结,并进入司法重
整程序,前述事项将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存在控制权不稳定
的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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