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5 证券简称:玉禾田 公告编号:2020-021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2020年3月5日,公司控股股东西藏天之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
交临时提案,提议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3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3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0年3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工业区海松大厦A座21F公司会议
1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周平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9日(星期一)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01,958,9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698%。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为80,114,7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8864%。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1,844,2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834%。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844,2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844,204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25%。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
股东授权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1,958,69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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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843,904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7%;反对3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163%;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1,958,69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843,904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7%;反对3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163%;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崔观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1,958,39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
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843,604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5%;反对6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325%;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
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玉
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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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一)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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