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
的会议资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候选人唐高哲先生具备履行副总经理职责所需要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能
够胜任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
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本
次董事会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聘任唐高哲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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