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水产: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3-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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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094 证券简称:国联水产 公告编号:2020-26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含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并在充分听取了员工意见后,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
    
    2、公示时间:2020年3月6日至2020年3月15日
    
    3、公示途径:公司内部办公系统
    
    4、反馈方式:电话或当面反馈
    
    5、公示结果: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内部员工针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结合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慎核查,结合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任职资格,且满足《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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