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惠国际”、“公司”或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就乐惠国际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76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乐惠国际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1,865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71 元,募集资金总额 36,759.15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 33,045.9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众会字
(2017)第 6190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已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乐惠国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项目 拟投入金额 已投入金额
1 生物过程装备生产项目 14,408.00 6,905.47
2 酿造与无菌灌装实验室项目 4,492.00 340.95
3 补充流动资金 7,153.95 7,153.95
4 大目湾项目 6,992.00 756.35
合计 33,045.95 15,156.72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实施安排
(一)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项目名称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生物过程装备生产项目 2019 年 10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二)项目延期的原因
为了更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本项目分为二期投入和建设,第一期核
心项目厂房、仓库等已经竣工、主要设备完成安装和调试,已经实现初步可使用
状态,第二期辅助项目也正在与相关政府审批机构推进落实,由于项目的实施涉
及政府立项、环保、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等诸多复杂事项,项目
完成时间无法准确预期,同时受疫情影响二期项目的工作开展也存在一定的延误。
公司经审慎研究后决定优化调整该项目计划进度规划。公司考虑目前施工进
度及项目整体规划,将该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
变化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
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延期将有利于
公司更加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
造成重大影响。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
议案》,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进行延期。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
变化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
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生物过程装
备生产项目”延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
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
变化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
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
变化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
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
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修
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定的相
关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重阳 周 蓓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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