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租赁:监事会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核查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3-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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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租赁    公告编号:2020-016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

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

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

点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就关于向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 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核查意见

    鉴于 1 名激励对象因退休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

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未足额认购公司

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47 人调整为 146 人,最终授予股票数量为 2,915.9956 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

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9 年限制性股

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中规定的激励

对象相符,最终授予股份数符合《草案》中不超过 2,964 万股

的规定。

    二、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

在《管理办法》《试行办法》《通知》规定的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

条件,符合公司《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

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

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确定 2020 年 3 月 16 日为授予日,向

146 名激励对象授予 2,915.9956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89 元/股。

    特此公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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