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书面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方面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对于公司提交的
《关于公司使用控股股东统借统还国开行专项贷款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材料,
事前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审阅,该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允的原则定价,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认可该事项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董事李宏安、牛东儒、王
建轩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应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
汪诚蔚 李树华 冯根福
1 www.shaang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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