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经认真审议公司《关于公司接受国机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
有限公司委托研发的关联交易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研发资源,提升公司研
发能力和技术储备水平,各项协议内容均按照正常的商业条款
厘定,符合公平、公正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
议程序符合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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