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可蓝: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3-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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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816           证券简称:艾可蓝          公告编号:2020-007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投
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运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4.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 2.5 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 2 亿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88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0.2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5,6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40,420,754.7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65,179,245.28 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已于 2020 年 1 月 23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100Z0022 号《验资报告》,
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翠微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以及保
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
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      发动机尾气后处理产品升级扩产项目            18,980.62              18,900.0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677.27               8,6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9,017.92

                  合计                              42,657.89              36,517.9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2.5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2亿元),投资于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进
展,合理配置所投资的产品,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原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一)投资目的
       鉴于募投项目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同时公司自有资金也存在暂时闲置的情
形,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
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总额不超过4.5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2.5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2亿元),在
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投资范围、品种及期限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将闲置资金投资于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满足保本要求、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
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
       (四)授权事项
       公司授权董事长及其委托的管理层人员在上述投资范围及投资额度内行使
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该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短期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时,公司
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要求受托方明确做出保本承诺;
    2、公司财务部门办理购买理财产品时,应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书面合同,
明确投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财务部门
根据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办理理财资金支付审批手续,并建立现金管理
台账;
    3、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
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
行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
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审议情况及专
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3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
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2.5亿元,
自有资金不超过2亿元),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
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
回购品种等,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及其委托的管理
层人员在上述投资范围及投资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
    (二)监事会意见
    2020年3月12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投
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
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规定,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
行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2、公司在保证不影
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
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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