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96 股票简称:新安股份 编号:2020—002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发出表决票9票,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截止会议通知确定的2020年3月11日下午17时止,参会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及表决,会议经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杭州杭新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出资14,666.67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折合每股增资价7.33元人民币),取得杭州杭新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新固废公司”)新增的2,000万元股权。增资完成后,杭新固废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股权结构为:本公司占40%,建德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占60%。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2020-003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9年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实际执行过程中超出预计总金额的部分进行增补,增补完成后,公司与嘉兴市泛成化工有限公司2019年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5,170万元(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2020-004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赢创新安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持股40%的赢创新安(镇江)硅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14,000万元的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五年,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双方股东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按持股比例分期发放委托贷款。关联董事姜永平先生回避表决(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2020-005号)。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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