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履职情况报告
作为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2019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自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开始改由独立董事张振义、独立董事蔡庆红、董事丁立红组成,张振义担任召集人。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了6次会议,各委员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具体如下:
1、2019年1月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由召集人张振义先生主持会议,审计委员会与中审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2018年度审计计划及总体审计策略进行了沟通,并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开展了讨论。
2、2019年3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主要就《2019年内部审计具体工作计划》、《2018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3、2019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主要就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关于资产核销及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等议案进行了审议。
4、2019年8月1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会议主要就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三项议案进行了审议。
5、2019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主要审议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2019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六次会议,会议主要审议了公司2019年度审计计划及总体审计策略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19 年度,我们通过对外部审计机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审核与评估,认为中审华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本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中审华按时提交了相关报告,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19年度,我们认真审阅了内部审计本年度的工作计划及上年度的工作总结,指出内部审计上年度工作中的不足,对本年度的内部审计的工作重点进行了指导,同时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按照审计计划执行。
3、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19年度内,我们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中审华出具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报告基本上反映出了公司2019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合理的评价,列举了已发现可能存在的缺陷或不足。
4、协调审计工作的有效性
为促使2019年度审计工作顺利进行,我们前期与公司管理层、内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的沟通,针对各方提出意见与看法,积极进行协调,尽力提高了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高效性与准确性。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等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将会继续针对公司重点领域进行应有的监督。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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