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华健康: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3-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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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0-14

债券代码:112807           债券简称:18 宜健 01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将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
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会所”),该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
众环”)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
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
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导致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审众环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间和审计人员的安排,无法按原审计计划提供后续现
场审计服务。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综合评估,公司不再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就相关事宜与中审众环进行了事先沟通,
中审众环明确知悉本事项并表示理解。公司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
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公司考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
永拓会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充足的人力和多年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力。

    公司拟聘请永拓会所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自公
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生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
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永拓会所协商确定其 2019 年度审计费
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中审众环和永拓会所分别进行了沟通
说明,中审众环和永拓会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永拓会计所已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
师的沟通》的规定,与中审众环进行了沟通,双方均无异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085458861W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20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吕江

    主要经营产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 1 号 2 幢 13 层

    类型:普通特殊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
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
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永拓会所是一家现代咨询服务机构。1993 年,经国家审计署批准
成立了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是全国审计系统第一家加入国际会计组织的会计师事
务所。1999 年,经财政部和审计署批准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2006 年,永拓会
所成为尼克夏国际成员所。2007 年,经香港政府批准,永拓会所在香港成立了
永拓富信(香港)会计师事务所。2013 年底,永拓会所完成由有限责任公司向
特殊普通合伙制转制,是全国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 40 家会计师事务
所之一,具有金融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
备案证书。2019 年,永拓会所通过香港 FRC 财务汇报局认证,获得香港联合交
易所上市审计许可。

    资质情况:永拓会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永拓会所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06 年加入尼克夏国际,具备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
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投资者保护能力:永拓会所职业风险累计计提 681.62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 8,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本次公司审计业务主要由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承办,
其分支机构主要信息如下:

    机构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P1225R

    成立日期:2019 年 4 月 4 日

    营业场所: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 263 号 2701 室

    经营范围:企业财务咨询服务;税务师事务所业务;办理企业合并、分立、
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会计师事务所业务;代理记账服务;审
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为 2019 年刚成立的分支机构,
为永拓会所一体化管理的分支机构,2019 年未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本次审计的项目团队主要由曾经在中职信(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
师事务所广东分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广东分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珠海分所和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广东分所工作过的执业注册会计师组成。

    2、人员信息

    永拓会所包括首席合伙人吕江共有合伙人 87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488 人,
有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132 人,从业人员 1100 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具体情况如下:

    (1)李俊杰,2008 年至 2019 年 11 月在中职信(广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从事审计业务,2019 年 12 月开始至今在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
事审计业务,先后为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广
州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提供年度审计鉴证工作。

   (2)梁静,2014 年至 2017 年 3 月在中职信(广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
事审计业务,2017 年 3 月至 2019 年 12 月在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东分所从事审计业务,2019 年 12 月开始至今在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从事审计业务,先后为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广
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提供年度审计鉴证工作。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史春生,从 2004 年 10 月开始在证券资格事务所从事
审计工作,2015 年 3 月加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职从事证券
业务质量控制复核工作。担任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声讯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IPO 企业首发上市独立复核,以及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10 余家上市公司独立复核。

    3、业务信息

    永 拓 会 所 2019 年 业 务 总 收 入 为 283,869,118.10 元 , 净 资 产 金 额 为
30,074,204.50 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246,489,889.52 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5,219,449.54 元。
    2019 年,永拓会所拥有的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客户家数(含证
监会已审核通过的 IPO 事务所户数)为 20 户,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永拓会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会计师李俊杰,未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但具有多年年度审计鉴证工
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会计师梁静,具有多年审计鉴证工作经验,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
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史春生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史春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负责审
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永拓会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但受到行政
监管措施 6 次,具体情况如下:

    (1)2018 年 2 月 2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2018[28]号向本所下发
了《关于对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本所内部管理、质量控制体系和独立性方面存在的问题
及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和南方黑芝麻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个别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等执业问题提
出警示;

    (2)2018 年 2 月 2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2018[29]号向本所下发
了《关于对荆秀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我所山
东分所合伙人荆秀梅作为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矿机)201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于 2016 年 4 月 12 日买入山东矿机股票
800 股,2017 年 6 月 6 日卖出山东矿机股票 800 股的行为提出警示;

    (3)2018 年 2 月 2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2018[30]号向本所下发
了《关于对荆秀梅、李景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对我所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矿机)2015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项目,对山东矿机持有的准格尔旗柏树坡煤矿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减值事项审计
时存在的问题提出警示;

    (4)2018 年 2 月 2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2018[31]号向本所下发
了《关于对万从新、张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
我所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执业中存在长期
股权投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等审计程序不到位的问题提出警示;

    (5)2019 年 12 月 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以 2019[23]号
向本所下发了《关于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马重飞、蓝元钧采
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我所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年报审计项目执业中存在对关联交易审计不到位、未对部分银行
账户实施函证程序等问题提出警示;

    (6)2019 年 12 月 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 2019[218]
号向本所下发了《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
会计师黄经纬、王波、刘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对我所执行的深圳海斯迪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和 2016 年年报审计执业中
存在货币资金审计程序不到位、未关注或有事项的后续进展及其在年报中的披露
情况等问题提出警示。

    三、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原审计机构中审众环进行
了沟通,并征得其理解与支持。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永拓会所的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
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永拓会
所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3、2020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永拓
会所为公司 2019 年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充足的人力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
能力,能够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我们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事前认可变更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经审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充足的人力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有利于保护上市公
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 2019 年度审计机
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永拓会所
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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