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0-12
债券代码:112807 债券简称:18 宜健 01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华健康”)第七届董
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上午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3 月 6 日以电邮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参加表
决的董事 6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6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导致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对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时间和审计人员的安排,无法按原审计计划提供后续现场审计服务。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综合评估,公司不再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就相关事宜与中审众环进行了事先沟通,
中审众环明确知悉本事项并表示理解。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公司考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会所”)具备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充足的人力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力。
公司拟聘请永拓会所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自公
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生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
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永拓会所协商确定其 2019 年度审计费
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
见。
表决结果:表决票 6 票,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南昌大学附属三三四医院提供担保的议案》
南昌大学附属三三四医院(以下简称“三三四医院”)为公司下属非营利性
医院 ,公司拥有其100%举办人权利义务。
现三三四医院因经营需要,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办理对
公授信业务 3000 万元,由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表决票 6 票,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定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下午 15:0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宜华健康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及 2020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
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 6 票,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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