煌上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3-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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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695            证券简称:煌上煌             编号:2020—012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3 月 12 日(星期四)14:40 开始,网络投票
时间:2020 年 3 月 1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3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3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褚浚。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小蓝中大道 66 号
公司综合大楼三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会议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现 场会 议和 参加 网络 投票 的股 东及 股东 代表 共 18 名, 代表 股份
334,384,9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1342%。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 8 名,代表股份
329,099,0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104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名,代表股份 5,285,900,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296%。
   (二)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 11
名,代表股份 5,839,5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1375%。

   (三)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通
讯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洪平先生和樊
翔先生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会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34,384,98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839,5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34,384,98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839,5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吴洪平先生和樊翔先生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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