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36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获深交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收到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转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天风证券“中融
-天风-泰达股份供应链金融[1-20]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
[2020]133 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主要内容如下:
一、深交所对天风证券“中融-天风-泰达股份供应链金融[1-20]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
称“专项计划”)《中融-天风-泰达股份供应链金融[1-20]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中融-天风-
泰达股份供应链金融[1-20]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基础资产买卖协议》等法律文书符合挂牌要求无异
议。
二、天风证券发行专项计划应当按照报送深交所的相关文件进行,如基础资产或专项计划法律
文件在深交所无异议函出具之后发生重大变化,应当及时报告深交所。如发生重大变化未及时告知
深交所,本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三、专项计划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发行总额不超过 40 亿元,发行期数不超过 20 期。天风证券
应当自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内正式向深交所提交首期挂牌申请文件、24 个月内正式向深交
所提交全部专项计划挂牌申请文件,逾期未提交的,本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四、天风证券应当在每期专项计划完成发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发行情况,并按照深
交所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挂牌转让手续。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无异议函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有效期内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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