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编号:临 2020—020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南京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国贸”)、
江苏金贸钢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宝股份”)、南京鑫武海运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武海运”)。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南钢国
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500 万元整的担保;本次为控股子公司钢宝股
份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500 万元整的担保;本次为参股公司鑫武海运提供
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整的担保;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南京钢铁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实际为南钢国贸提供担保余额为 197,436.76
元(不含本次担保);公司已实际为钢宝股份提供担保余额为 2,993.21 万元(不
含本次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实际为鑫武海运提供担保余额为 3,000 万
元(不含本次担保)。
南京武家嘴集团有限公司为鑫武海运提供反担保。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9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预
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预计为参股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为南钢国贸、钢宝股份、鑫武海运提供不超过
400,000 万元、43,500 万元以及 15,000 万元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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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2 月 11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 2019-118 号)、《南京钢铁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预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 2019-119 号)】
2020 年 3 月 11 日,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
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南钢国贸与进出口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
不超过人民币 120,5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0 年 3 月 11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以下
简称“中国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钢宝股份与中国银行发生的授信
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0 年 3 月 11 日,公司与江苏苏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银
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钢宝股份与苏宁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
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0 年 3 月 11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招
商银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钢宝股份与招商银行发生的授信业
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5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0 年 3 月 11 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以下简称“江苏
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鑫武海运与江苏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不
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南京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一新
公司注册资本:15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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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点: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 288 号 3302、3308 室
成立时间:1998 年 4 月 15 日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或技术除外);机械设备、零部件、仪器仪表、金属材料、
焦化副产品、冶金炉料、耐火材料、建筑材料(不含油漆)、冶金机电设备及材
料、零部件销售;煤炭批发与零售;技术服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国家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南钢国贸资产总额为 653,375.81 万元,负债总
额为 480,418.35 万元(贷款总额为 236,620.54 万元);2018 年度,南钢国贸实
现营业收入 1,047,573.59 万元,实现净利润 11,863.92 万元。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南钢国贸资产总额为 880,004.34 万元,负债总额
为 705,219.40 万元(贷款总额为 233,282.95 万元);2019 年 1-9 月,南钢国贸
实现营业收入 1,017,949.17 万元,实现净利润 1,827.48 万元(未经审计)。
南钢国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发展”)
的全资子公司。
(二)江苏金贸钢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金贸钢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金城
公司注册资本:150,840,000 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智达路 6 号智城园区 2 号楼 4 楼
成立时间:2010 年 10 月 28 日
经营范围:网上销售钢材;电子商务平台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及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金属材料及制品、金属炉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及零部
件、仪器仪表、焦炭、耐火材料、电子产品、电工器材、五金交电、橡胶制品、
木材、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废旧物资回收、加工、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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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服务;装卸服务;冶金技术及经济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提供劳务服
务;煤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钢宝股份资产总额为 85,555.74 万元,负债总额
为 59,615.06 万元(贷款总额为 4,500 万元);2018 年度,钢宝股份实现营业收
入 403,637.25 万元,实现净利润 4,199.69 万元。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钢宝股份资产总额为 105,015.67 万元,负债总额
为 78,061.52 万元(贷款总额为 2,000 万元);2019 年 1-9 月,钢宝股份实现营
业收入 342,643.96 万元,实现净利润 2,752.05 万元(未经审计)。
钢宝股份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目前公司直接和间接共持有其 72.92%股权,
其中直接持有其 58.09%股权,南钢发展持有其 8.20%股权,南钢发展控股子公
司江苏金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6.63%股权。
(三)被担保人名称:南京鑫武海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乐华
公司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古柏镇武家嘴村 02 号
成立时间:2004 年 7 月 7 日
经营范围: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船舶代理;货物运输代理;
航海业务咨询;费用结算;船舶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鑫武海运总资产为人民币 24,104.59 万元,负债
总额为人民币 13,030.82 万元(贷款总额为 7,650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26,037.43 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2,299.47 万元。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鑫武海运总资产为人民币 23,374.95 万元,负债
总额为人民币 10,352.32 万元(贷款总额为 8,750 万元);2019 年 1-9 月,鑫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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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19,824.29 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2,030.54 万元。
(未经审计)
鑫武海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钢发展的参股公司,南钢发展持有其 45%股
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南京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人民币 120,500 万元;
3、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2 年。
(二)江苏金贸钢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1)中国银行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3、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2 年。
(2)苏宁银行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人民币 2,000 万元;
3、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3 年。
(3)招商银行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人民币 3,500 万元;
3、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3 年。
(三)南京鑫武海运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3、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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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 260,602.16 万元、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 207,429.97 万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参股
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000 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95%、13.49%、0.20%。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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