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0-005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与成都银行业务合作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成都银
行进行业务合作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成都银行”)开展理财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金融业务方
面的合作。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游祖刚先生在成都银行担任
董事,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经过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
可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与上述同一关联人(成都银行)
进行的关联交易在连续 12 个月内,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合并报表)的 5%,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发布的《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
银行业务合作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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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已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与成都银行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签订
《专项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与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4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文轩出版传
媒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银行业务合作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1)内容一致。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及时披露与本交易的有关进展事项。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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