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高新: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3-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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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0-012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大高新”)
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法”)送达的《民事裁定书》
【(2019)最高法民申 3359 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7 年 6 月,公司就福建广润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广润”)
与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以下简称“本案”)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
下简称“福州中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并收到福州中院送达的《民事受

理案件通知书》【(2017)闽 01 民初 632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恒大高新:关于起诉福建广润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租赁合同纠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1)。
    2017 年 8 月,福建广润向福州中院提交《管辖权异议上诉状》,对管辖权
提出异议。福州中院下达《民事裁定书》【(2017)闽 01 民初字第 632 号】裁
定驳回福建广润的管辖权异议申请。
    2017 年 8 月,福建广润不服《民事裁定书》【(2017)闽 01 民初字第 632
号】的裁定,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建高院”)提交《管辖权异

议上诉状》,请求撤销《民事裁定书》【(2017)闽 01 民初字第 632 号】,将
本案移送至有管辖权法院即福安市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2017 年 11 月,福建高院下达《民事裁定书》【(2017)闽民辖终 322 号】,
驳回福建广润管辖权异议上诉,维持原裁定,此裁定为终审裁定。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恒大高新:关于诉讼进展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7-140)。
    2017 年 12 月,福州中院下达《民事裁定书》【(2017)闽 01 民初 632-1
号】,裁定冻结福建广润的银行账户存款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至人民
币 2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恒
大高新:关于起诉福建广润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17-152)。
    2018 年 5 月,福州中院下达《民事判决书》【( 2017)闽 01 民初 632 号】,
一审判决:(1)公司与福建广润签订的租赁合同及技术服务合同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解除;(2)福建广润向公司返还租赁合同及技术服务合同项下的余热发
电站所属设施设备;(3)福建广润向公司支付尚欠租金 630 万元( 此后按每月
150 万元的标准自 2017 年 7 月起至租赁物归还之日止),并支付逾期支付违约金
(以每月尚欠租金本金为基数,自合同约定应付之日即每月月底起,按月 2%计至
还清之日止);(4)驳回公司其他的诉讼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恒大高新:关于起诉福建广润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租
赁合同纠纷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
    2019 年 5 月,福建高院下达《民事判决书》【( 2018)闽民终 960 号】,二
审判决:(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二审案件受理费 267,400 元,由上诉
人福建广润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141,800 元,上诉人恒大高新负担 125,600
元。(3)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2 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恒大高新:关于收到法院终审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
    2019 年 7 月,公司收到最高法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19)最高法民

申 3359 号】,福建广润不服福建高院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作出的《民事判决书》
【( 2018)闽民终 960 号】的判决,向最高法申请再审,最高法已立案审查。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恒大高新:关于诉讼
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2)。
    二、本次裁定情况
    公司已收到最高法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19)最高法民申 3359 号】,
裁定如下:
    驳回福建广润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次公告前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尚有零星、小额经济纠纷等诉
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次公告前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依据最高法对本次诉讼案件的裁定,将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

影响。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裁定书》【(2019)最高法民申 3359 号】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 O 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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