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远地产: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3-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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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编号:临2020-003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20年3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7年(含7年),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人: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3、发行期限:不超过7年(含7年);
    
    4、发行方式: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在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期发行;
    
    5、资金用途:用于调整债务结构、偿还有息债务、项目投资建设、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6、决议有效期: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股东大会审议后,在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发的本次中期票据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有关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宜
    
    为合法、高效、顺利完成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工作,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组织工作,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具体全权决定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具体条款、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时间、发行利率、发行期限、承销方式、发行对象、增信措施、募集资金用途、是否安排分期发行以及制作、递交、签收、签署、接受、披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2、就中期票据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本次发行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
    
    3、如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重大事项外,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
    
    4、在发行完成后,决定和办理已发行中期票据交易上市/流通的相关事宜以及办理存续期内相关的付息兑付手续和信息披露事宜。
    
    5、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一切必要事宜。
    
    6、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获批的本次中期票据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拟在境外发行外币债券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拓宽公司海外融资渠道,调整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在境外发行不超过3亿美元的外币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主体: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本次发行的债券规模不高于3亿美元(含3亿美元)。
    
    3、债券期限:本次债券发行期限为不高于5年(含5年期)或无固定期限,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4、发行利率:固定利率,在定价日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本次债券发行方式可采用公募、私募等多种形式,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
    
    6、上市地点:香港联交所或新加坡交易所。
    
    7、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
    
    8、募集资金用途:置换相关债务及支付利息。
    
    (二)本次境外发行外币债券具体授权事宜
    
    为顺利推进公司本次境外发行外币债券,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市场情况,具体确定或调整与发行方案相关的如下事项:债券面值、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增信安排、发行价格、发行期限、利率、汇率风险管理、还本付息期限、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募集资金用途、承销安排等。
    
    2、为本次发行而做出的所有必要的行动和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境内外中介机构;向有关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本次发行所涉及的所有审批、登记、备案、报告等手续,编制并报送各类申请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相关发行方案以及对应的申请文件进行相应调整;签署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通函及各项交易文件);开立银行账户及就开立银行账户通过必要的决议;以及办理债券的注册、上市手续等。
    
    3、同意公司签署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各项交易文件、上市申请文件等,批准和分发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发行通函。
    
    4、批准、确认及追认公司就本次发行事项已做出的任何行动和步骤。
    
    5、根据任何适用的监管规则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6、除涉及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8、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有效。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范围授权各董事或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人士具体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代表公司签署并交付有关交易文件、上市申请文件等。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和《关于拟在境外发行外币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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