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 2020-010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58 号)核准,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正新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32,35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37 元,共计募集资金 173,719,500.0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等相关发行费用 40,458,35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33,261,150.0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全部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已出具
瑞华验字[2016]3303002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 2016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0.00 万元,2017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441.76 万元,2018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8,005.20 万元,2019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634.88 万元,均用于募投项目“新增年产 1.2 万吨树脂基纤维增强型特种复合
材料技改项目”的建设;2019 年度,本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以及
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等后的净额为 26.09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
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626.76 万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1
1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22,445,436.22
2 减:本期投入金额 16,438,778.07
3 减:手续费支出 3,262.04
4 加: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 264,168.83
5 减: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6 募集资金余额(银行) 6,267,564.94
7 募集资金余额(包含银行理财产品) 6,267,564.9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
资金存储、使用、投向变更、使用管理与监督等作了明确规定。
2016 年 12 月 30 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金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支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签订了《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拟定,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
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7 年 8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并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
扩产的议案》和《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亦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8 月 10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上的《华正新材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及扩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7)和《华正新材关于向全资子公
2
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
鉴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变更情况,公司原
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支行(银行账户:367572037592)
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银行账户:302068570018800008764)
将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对其作销户处理,并已完成相关销户手续。
2017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
州华正”)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支行
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
议》,协议内容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拟定,与《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
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2019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及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
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授权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
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并于 2019 年 12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6)。
公司与国金证券终止了持续督导关系,并由兴业证券承接原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尚
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杭
州华正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支行、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重新签订完成了《募集资
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上述协议系保荐机构变更后重新签署的募集资金监
管协议,募集资金存储账户未发生变化。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3
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专户募集资金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专户用途
余额
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1 370173434578 活期存款 863,160.53
杭州市余杭 新增年产 1.2 万
支行 吨树脂基纤维增
交通银行股 强型特种复合材
份有限公司 302068570018800 料技改项目
2 活期存款 5,404,404.41
杭州临安支 013366
行
合计 6,267,564.94
三、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19 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见附表 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7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最高额不超过 8,000.00 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
投资低风险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鉴于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专户存储的变更,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正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投入计划、确保募集
4
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
8,000.00 万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低风险的短期保本型理
财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
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
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正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和公司正
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 1,5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用于投资低风险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3 月 28 日、2017 年 10 月 19 日、2018 年
11 月 9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上的《华正新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19)、《华正新材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7-062)和《华正新材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7)。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募集资金金
额为 0 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使用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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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19 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附表 2。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变更了 2 项,共涉及募
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4,326.11 万元,具体变更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2017 年 8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并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
扩产的议案》和《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议案》,决定变更
“新增年产 160 万平方米 LED 用高散热及背光材料技改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
用途,即终止“新增年产 160 万平方米 LED 用高散热及背光材料技改项目”的
建设,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4,326.11 万元全部投入另一募投项目“新增
年产 1 万吨树脂基纤维增强型特种复合材料技改项目”的建设实施;同时为进一
步加快募投项目“新增年产 1 万吨树脂基纤维增强型特种复合材料技改项目”的
建设实施,匹配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布局,决定变更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
施地点和建设产能,即实施主体由“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
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公司注册地“浙江省杭州
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华一路 2 号”工业园区内变更为杭州华正注册地临安市青山湖
科技城工业园区的现有厂房,同时扩大该项目的建设产能至 1.2 万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亦分别对上述情况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8 月 10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华正新材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及部分募投项
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扩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7)和《华正新
材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新增年产 1.2 万吨树脂基纤
维增强型特种复合材料技改项目”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13,090.84 万元人
民币,且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
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重大情形。
6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
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华正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
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华
正新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
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0】0326 号);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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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 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3,326.1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43.8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326.1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090.84
32.46%
总额比例
项目
截至
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达到
期末 项目可行
项目,含 募集资金 本年度 截至期末 计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投 预定 本年度
承诺投资 调整后投 承诺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部分变 承诺投资 投入金 累计投入 与承诺投入 入进度(%) 可使 实现的
项目 资总额 投入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更(如 总额 额 金额(2) 金额的差额 (4)=(2)/(1) 用状 效益
金额 化
有) (3)=(2)-(1) 态日
(1)
期
新增年产
1.2 万吨树
脂基纤维 未作 2019
增强型特 是 9,000.00 13,326.11 分期 1,643.88 13,090.84 - - 年2 2,973.04 是 否
种复合材 承诺 季度
料技改项
目
新增年产 是 4,326.11 - - - - - - - - - 是
8
160 万 平
方米 LED
用高散热
及背光材
料技改项
目
合计 — 13,326.11 13,326.11 - 1,643.88 13,090.84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不适用
(分具体募投项目)
“新增年产 160 万平方米 LED 用高散热及背光材料技改项目”通过公司前期的技改投入已
项目可行性发生 具备了满足市场需求的产能,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低于项目原设计的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资金需求,为尽量减少重复投资,尽可能控制投资风险,充分合理地利用公司现有以及在
建产能,合理配置公司现有的资源,决定终止该项目的建设。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
不适用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详见三、(四)之说明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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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9 年度
单位:万元
变更后
截至期 项目达
是否 的项目
变更后项目 末计划 本年度实 实际累计 投资进度 到预定
变更后的项 本年度实 达到 可行性
对应的原项目 拟投入募集 累计投 际投入金 投入金额 (%) 可使用
目 现的效益 预计 是否发
资金总额 资金额 额 (2) (3)=(2)/(1) 状态日
效益 生重大
(1) 期
变化
新增年产 1 万吨树脂基
新增年产 1.2
纤维增强型特种复合材
万 吨树脂 基
料技改项目、新增年产 未作分 2019 年 2
纤 维增强 型 1,643.88 13,090.84 - 2,973.04 是 否
160 万平方米 LED 用高 13,326.11 期承诺 季度
特 种复合 材
散热及背光材料技改项
料技改项目
目
合计 — 13,326.11 - 1,643.88 13,090.84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
详见四之说明
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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