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友股份: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3-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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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

作为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就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中《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我们

审阅并查询了会议文件等有关资料,认为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

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

风险、保本或非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自有

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

司和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专为《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汪大联:



                许立新:



                黄勋云:




                                           2020 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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