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光电: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3-1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作为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过对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的审查,充分了解其职
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后,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任职的情
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聘任张喆亚先生为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




    独立董事:董云庭、李国平、邓波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一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联创光电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